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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骑车“不得不走机动车道” 深圳交警罚他50元 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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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骑车“不得不走机动车道” 深圳交警罚他50元 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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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凌晨00:23分,网友“无意原来”在微博写下《以后在深圳大鹏骑自行车,当心被稀里糊涂罚款》一文,并@深圳交警。该网友讲述自己在大鹏鹏飞路段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被罚50元的全过程,并分析了鹏飞路非机动车道相关情况。文章发出后,已有5万余名网友转发观看,引发热议。

深圳新闻网5月14日讯(记者 施冰冰)5月8日凌晨零点23分,网友“无意原来”在微博写下《以后在深圳大鹏骑自行车,当心被稀里糊涂罚款》一文,并@深圳交警。该网友讲述自己在大鹏鹏飞路段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被罚50元的全过程。文章发布后,引起网友强烈关注,目前已有已有5万余名网友转发。

微博发出16小时后,该网友又于8日16点26分,贴出一组图片,配文质问大鹏道路规划建设,并@深圳交警相关部门。该组图片主要是鹏飞路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的路况实景图,图片上配有箭头及相关文字说明。

5月9日9点39分,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发出一则情况通报,就网友@无意原来《以后在深圳大鹏骑自行车,当心被稀里糊涂罚款》一文进行回应,并附上当时执法视频。

从执法视频上看,交警向当事人说明了其违法道路交通法的实际情况,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在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保留意见的前提下,交警表示“有意见,可拿处罚单去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

对此,记者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以执法视频作为答复,可以说是相当透明简洁的解释方法了。

但同时记者也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网友“无意原来”称,自己一直在非机动车道上走,走着走着,没有道了,被迫要走一段机动车道,而供人们拐非机动车道的,只有一个很小的口,台阶很高,只是简单的用水泥做了个小坡,很不容易进入,尤其是遇车时,根本就进不去。所以就走到了机动车道。

深圳交警严查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一事,从市民安全角度出发无可厚非,只是这市民“不得不走机动车道”的苦衷该如何诉说?两者之间又该如何平衡?

众所周知,自共享单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而来,深圳非机动车道数量少、道路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就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对此网友们纷纷有话说:

深圳的城市道路规划要不断完善,需要市民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无论如何,生命至上,非机动车应避免走机动车道。就如交警蜀黍说得“发生交通事故,就没有下次了。”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