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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儿童人身保护令,司法干预又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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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儿童人身保护令,司法干预又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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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这一纸人身保护令明白无误地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孩子是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生命,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从根本上来说,父母虐待孩子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也不是一个教育方式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从这一纸儿童人身保护令出发、从由此得到强化的父母虐待孩子违法的常识出发,深圳的未成年人保护将走得更远。

这一纸人身保护令明白无误地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孩子是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生命,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从根本上来说,父母虐待孩子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也不是一个教育方式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

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了深圳首例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案件,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小宜父母对小宜实施家庭暴力,意味着未成年人保护走到了司法层面,引发广泛关注。

镜头回放至2017年12月26日,晶报记者接到匿名市民报料,称市儿童医院神经内科一名9岁女童住院,其身上有多处烫伤痕迹,疑遭父母虐待。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因女童小宜比较顽皮,其亲生父母多次以体罚方式予以教育惩戒。送院前,小宜母亲洗头后因忘记调低水温以致小宜洗澡时被热水烫伤。目前,小宜母亲已因涉嫌虐待罪被公安局取保候审。

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是从道德层面来看待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事件的。文化、观念及传统习俗的惯性,导致现代理念的缺位。很多人对家庭虐童行为习焉不察。不但为人父母者认为自家孩子怎么打骂都可以,旁人也往往认为这是家庭“内政”,无权干涉,“有家暴找警察”的观念远未形成。正是这种致命的认知误区,导致家庭虐童事件屡有发生。

但这一纸人身保护令明白无误地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孩子是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生命,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从根本上来说,父母虐待孩子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也不是一个教育方式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这一纸人身保护令可不是纸老虎,相关条文规定,若违反该禁令,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法律干预的进步。

不仅如此,在这起事件中,我们还看到了多个部门的积极联动。比如,妇联积极干预;警方立案侦查、安排伤情鉴定、发家庭暴力告诫书、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调查,核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未成年人保护的联动机制非常重要,举例而言,在香港,一个孩子被爸爸扇了一耳光,可以通过医疗卫生、警察、社政、教育、托育机构、法院、检察署等途径来寻求援助。多种干预无缝对接,才能对未成年人权益形成托举合力。

当然,签发人身保护令只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环节,还需要更多配套举措持续跟进,例如福利救济、心理干预等。此外,如果虐待事实成立,且经评估后认定孩子不适合由父母监护,是否可考虑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几年前,深圳曾被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试点,希望深圳就此积极探路,一方面撤销不履责监护人的监护权,另一方面尊重“血浓于水”的朴素哲理,实现法律与人性的融合。

对待孩子的态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深圳正在着力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应进一步学会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来看待世界,学会将权利与尊严更好地放到他们手心。从这一纸儿童人身保护令出发、从由此得到强化的父母虐待孩子违法的常识出发,深圳的未成年人保护将走得更远。

[责任编辑:许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