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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登记更方便 市城市管理局推“养犬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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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登记更方便 市城市管理局推“养犬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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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深圳市民如需养犬,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深圳新闻网1月26日讯(记者 钟鸿冰 通讯员 崔嵩)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深圳市民如需养犬,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为解决市民对网上办理养犬证的需求,深圳城管“养犬服务平台” 在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上线。养犬市民现已可以通过微信办理“养犬管理登记证”。

第一步在微信打开「美丽深圳」公众号点击“优优服务”-“养犬服务”即可进入系统主页

第二步在系统主页,点击“线上办理养犬证” 即可进入办证流程

第三步根据页面字段要求完善宠物信息、养犬人信息、领证方式三步即可完成;第四步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受理编号,同时“美丽深圳”公众号也将推送消息提示办证进度。

 

注意事项:

一、上传宠物图片需按照图示要求

二、取证方式可“邮寄”(费用自理)或“自取” 养犬人按自己需求选择即可

三、在系统主页点击“办证点地图” 即可在地图展示办证点养犬人可就近选择、确定办证点选中后点击“导航”可进行路线规划

四、在系统主页点击“办理结果查询” 用户输入“受理编号”即可查询办理结果

五、在系统主页点击“文明养犬小知识” 即可查看“精彩活动”“法律法规”等知识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