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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性”成风的时代,我们该如何重拾“人性”?

“狼性”成风的时代,我们该如何重拾“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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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面对这种让员工互扇耳光的“狼性文化”,需要员工、企业管理者以及有关部门共同加以规律,才能使这种不健康的文化思想得以遏制。

近日,一段多名年轻女子跪在地上互扇耳光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现场的背板上用大字写着“狼性团队”。据悉,这是南昌一家美容机构在举行周年庆典时发生的场景,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特意试的过程,不是说扇耳光”,目的是打造团队凝聚力。近年来,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崇尚“狼性文化”,导致国内发生多次类似的“可笑”之事,如杭州一理发店的数名员工被要求在马路上跪地爬行以“挑战面子”、南京一家公司总监要求员工在公众场合摸打滚爬甚至亲吻垃圾桶、汉中某建材城让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的商户老板和员工吃蚯蚓和芥末以提升士气……这些行为不仅不尊重员工、侮辱员工,还在精神上强行给员工灌输牺牲自我为公司创造利益的极端思想,对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永久侵害,令人唏嘘不已。

所谓“狼性文化”,主要指带有野性的拼搏精神,需要永无止境、不屈不挠地拼搏和探索。按说,这种文化虽然有些极端,但只要不侵犯员工的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也不被法律所严格禁止。但从近年来一些企业管理人员所做的各种出格行为来看,“狼性文化”内涵明显被严重扭曲误解,这种文化所衍生出的管理行为也已完全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凌驾于人权之上,把员工的人格尊严践踏在脚底下,使员工沦为丧失维权意识的“工作机器”。

曾经,“狼性文化”意味着奋斗,而如今却变成一些公司压榨员工的洗脑手段。面对这种让员工互扇耳光的“狼性文化”,需要员工、企业管理者以及有关部门共同加以规律,才能使这种不健康的文化思想得以遏制。

员工要自尊自爱,杜绝奴性。有记者采访一名被要求当众跪地爬行的企业员工,询问其对于企业无理要求的看法,得到的却是“自愿接受惩罚”的回答,甚至有员工因不能参加“爬行”活动而感到遗憾。如此违反人情常态的答复,不禁让人对该企业把员工彻底“洗脑”的做法感到诧异至极。员工长期接受“狼性文化”的培训,不但不会变得和狼一样英勇,反而失去了自己的判断力,充满奴性,最终沦为公司的奴隶,默默听从领导的安排,接受各种“奇葩”要求,丝毫没有抗争之心。这种缺乏作为一个人必要的自尊自爱、以及缺少最基本的荣辱价值观念的员工,即使工作能力再突出,业务水平做得再好,最多也只能充当企业里某一颗不停转动的螺丝,看似有用,其实更换随意。

企业管理者应着力营造“家文化”,对员工多加关怀。如果将“狼性文化”当作企业为“激励”员工而强行注射时效短暂的“肾上腺素”,那么“家文化”则可以当成鼓励员工留守公司、心甘情愿为公司肝脑涂地的妙药良方。据了解,多数员工辞职的主要原因大多是公司领导对于员工漠不关心,甚至侵害员工个人利益。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大团队,让员工跪地互扇巴掌只是为了满足老板的需要,他们希望员工听话、上进,却忽视了员工的心境。用侮辱性的方式剥夺员工的尊严,员工的回报只能是低下的工作积极性,甚至是离职。而优秀的企业管理者给予员工的永远是真情关怀,他们会努力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家文化”,关注员工需求,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让员工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从而赢得他们对公司的信任、留守和付出,心甘情愿为公司创造额外价值。

有关部门需及时介入,严惩“狼性”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企业让没完成业绩的员工互扇耳光,显然超越了法律界限,是对员工人格上的侮辱、肉体与精神上的伤害。对此,有关部门理应及时介入调查,严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应将惩治结果公之于众,以起警示作用,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在法治环境越来越完善、劳动者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的时代,带有强迫色彩、压榨色彩的“狼性文化”势必会失去人心,公众的监督也必使其无所遁形。(作者:程裕)

[责任编辑: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