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无人机管理网上立法听证 2个半小时讨论了啥
2017-11-24 10:37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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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无人机管理网上立法听证 2个半小时讨论了啥

 

 

深圳新闻网11月23日讯(记者 张玲)11月23日14:30-17:00,深圳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微信平台举行《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听证代表有的来自无人机生产、销售企业,也有普通的无人机玩家,深圳新闻网《鹏城眼》栏目负责人、无人机队队长、记者秦川作为媒体代表参加听证。

整整2个半小时,参会的听证人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不乏针锋相对、意见相左的观点。全场听证会各方观点正面碰撞,深圳无人机企业大疆代表、无人机航拍协会代表都在听证会上发声,来自法制办、公安局、民航空管站也通过听证会对听证人员提出的问题做了及时回应。

听证会图文回放地址http://zhibo.sznews.com/show/index/470

据悉,深圳无人机企业已经超过300家,生产销售了全球95%的消费级无人机,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无人机之都”。与此同时,无人机引发的干扰民航飞行、坠落伤人、侵犯隐私、“黑飞”等安全隐患日益增多。2017年年初,成都双流机场连续9次出现航模干扰民航客机的事件,让无人机飞行安全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深圳针对无人机安全管理的立法可谓正当其时。

深圳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市的立法计划针对兴起的市民用于娱乐的无人机使用进行规范。未来,深圳将考虑通过统一技术标准实现对无人机的技术监管,不符合深圳特区无人机技术标准的无人机将被禁止在深圳飞行。对技术标准出台前生产的存量产品,深圳法制办也正在研究过渡性措施。当天的听证会,听证个人和企业提了很多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法制办将结合这些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办法》。

上图为无人机管理办法网上听证会页面截图

无人机重量是否设限 媒体航拍能否开通白名单

此次听证会围绕五个议题展开探讨:哪些类型的无人机应当纳入监管? 对无人机采取哪些监管方式、措施更为科学有效? 纳入监管的无人机应当具备哪些技术功能? 禁限飞区以及飞行规则的设置是否合理? 立法应当对无人机驾驶员作出什么要求?

有市民代表认为可取消重量的限制,因为“科技不断发展,肯定有更轻的无人机”。企业代表微瞳科技公司建议,管理办法只需要针对民用的无人机的重量做下限的限定就好。

作为媒体代表,秦川提出了目前航拍记者的困惑:原《办法》中对无人机的规定是“最大起飞重量大于等于0.25千克、小于7千克,除用于执行军事、警务、海关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需要受到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媒体也是有大量航拍舆论监督需求的,能否为媒体开通白名单?(注释:白名单的概念与“黑名单”相对应,白名单是设置能通过的用户。)

允许第三方接管无人机?大疆:这样太危险

甚至有市民代表提出更加有想象力的建议:从技术上在民用无人机加入相关模块,在发生紧急事态时可由警方直接接管正在飞行的无人机。

上述建议被大疆公司投了反对票。大疆的观点是,如果无人机支持可被第三方直接接管的技术,是非常危险的。不在场的强制接管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也有可能被钻漏洞造成更大的混乱。

 

深圳新闻网无人机飞手秦川参加无人机管理立法网上听证会

人机绑定实名认证实现监管获一致认可

市民代表提出,参照手机实名制的方式对无人机完成人机绑定,划定限飞区、禁飞区和报备飞行区,这一建议得到无人机企业等听证代表的认可。

深圳市法制办回应称,大疆创新等一些无人机生产企业已经和国家民航局合作,在激活认证的同时,同步完成在国家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的实名登记。

有人建议,由无人机厂商在GPS系统中设置电子围栏,设定限飞区域,以此实现技术监管。

听证代表建议报备飞行申请应更为便捷、畅通

《办法》中提到的“通过民用航空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评审后方可飞行”,以及“通过评审的飞行活动应向公安机关备案”,这在市民代表和媒体代表看来,可操作性不强,可能会遇到踢皮球的现象——到底是公安还是民航空管部门来批,最后会不会出现谁也不批谁也不负责?

民航深圳空管站也做了及时回应:管制部的技术部门也一直在受理用户们的飞行活动申请,在保障航空安全的前提下,会给大家更多的飞行空间。

有听证代表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的“深圳空域无人机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批相应的飞行申请。同时为了方便申请,可开通网上申请端口。

无人机航拍协会会长付桂兵赞同简化飞行的报备制度。他建议,由具有资质的飞行俱乐部或行业协会的平台向公安部门进行飞行报备,能减轻公安部门的压力和管理成本,也可实现对飞手的资质水平进行门槛式的审核。

记者了解到,目前的管理办法要求无人机驾驶员应获取AOPO飞行证,该证的市场考取价格为8000到20000元不等,有听证代表表示,由此还产生了一批灰色产业,立法时应关注这些情况。

图为深圳新闻网记者秦川在无人机管理网上立法听证会上的发言

禁飞范围如何设定 听证人员希望不要“一刀切”

《办法》中规定“为了安全和保卫需要,将市、区党委和政府、军事管制区、监管场所、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等重点敏感单位、设施及其周边100米范围以及大型活动现场、交通枢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港口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列入禁飞范围。”

媒体代表秦川建议,立法针对特定内容进行详细划分。例如:党政机关、政府、大型活动现场、火车站、码头、客运站、港口等区域是有新闻采写需求的,大型活动现场也有相应的拍摄需求。除机场净空区和军事管理区外,不设禁飞区,必要的地区设限飞区(限制高度、速度等),如果一定要禁飞,也需要有便捷的申请飞行端口。

[编辑:孙逊] [责任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