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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成深圳检察工作创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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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成深圳检察工作创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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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深圳市检察系统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全国1/200的办案人员办结了全国1/50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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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信息化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大数据成深圳检察工作创新手段

深圳新闻网讯 推进跨部门案件电子卷宗全程网上流转、电子换押,推广远程视频提审、庭审工作模式,利用大数据加强案件质量监控……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技术革新,已经成为深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手段。近年来,深圳市检察系统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全国1/200的办案人员办结了全国1/50的案件。

科技助力打通司法改革的“任督”二脉

记者采访了解到,深圳检察机关受理的一起嫌疑人众多的诈骗案件,案卷多达2612卷,90名辩护律师先后预约阅卷,公诉人也要同步阅卷。案管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将案卷扫描成电子卷宗,环保高效,有律师专门发微信点赞。

2016年1月开展电子卷宗工作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成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场地280平方米,采购90台扫描、存储、监控设备,配备27名电子卷宗制作人员,扫描制作电子卷宗13489宗40684卷3710874页,提供律师阅卷246132卷,为律师刻录光盘7232张。

推行电子卷宗和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平台,打通了深圳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之间的“任督”二脉。在市委政法委统一指导下,南山区公检法部门建立“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以电子卷宗为基础,衔接公安、法院之间的移送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流程。2014年以来,南山区检察院通过平台发送案件6246件,接收案件6417件,通过协同平台接收流转文书附件271997份。

2016年,市检察院又推动实现公检法及看守所之间的网上换押全流转。经测算,南山区检察院现受理一个案件平均只需1-2分钟,每年减少开具纸质换押证3000余份,节省送案人员每天5小时的送案时间。

远程视频提审庭审——提高办案效率的利器

为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深圳检察机关大力推行远程视频提审和庭审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早在2011年10月,南山检察院尝试推行远程视频提审系统,案件承办人可以“足不出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截至2017年8月,视频提审系统共计运行174次,提审案件数3179件,犯罪嫌疑人3516人。其中2016年,视频提审系统共提审案件525件576人,案件数、人数分别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25.35%、19.58%。

2013年初,南山检察院和区法院联手,推动了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正式运行。截至2017年8月,通过该系统审理案件4179件5081人。其中2016年,通过视频庭审系统审理案件930件1138人,占同期起诉案件的52.16%。

案件管理大数据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圳检察机关通过业务统一系统,对15个检察业务条线共197条流程,全面自动生成数据,将“软数据”变成强化内部监督的“硬约束”。

大数据成为“电子监督员”,创新开发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先后被高检院和中央政法委转发推广。作为“电子督察员”,重点监督不捕、不立案、不起诉等14类案件,围绕30个监督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和类案监督管理,每季度生成监督报告。作为“电子监控员”,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实时预警、动态监控、强制整改,构筑了管控风险的“防火墙”。

办案大数据与深圳市律协网站相链接,确保可公开信息全部上网。今年应用的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增加申请查询案件、办理预约事项等功能,真正实现“让数据多流动,让群众少跑路”。据统计,2017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布案件程序信息24190条,重要案件信息391条,公开法律文书10121份,共提供律师阅卷229990卷,为律师刻录光盘4849张。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苏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深圳检察机关利用深圳创新城市的优势,从科技手段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他认为,大数据技术首先是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状况;同时,办案更加科学公正,更有利于公平正义;最后,办案更加规范,减少了人为干扰。(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孟广军)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