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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整治棒打“大忽悠” 广告市场不断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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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整治棒打“大忽悠” 广告市场不断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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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16年以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出违法广告提示360多份,发出广告建议书50多份,约谈媒体45家(次),规范整改违法广告1800多条次。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6月,全系统立案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2180宗,罚没款2978.18万元,查处广告违法案件数和罚没数逐年增加,保持在全省前列。

原标题:

持续整治棒打“大忽悠” 广告市场不断净化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召开广告执法专项行动会议。

执法人员开展房地产广告整治。

  “20天告别矮小,3个月快速长高5-10厘米”“特供食品”……这些曾经出现在你身边的广告有没有“忽悠”到你?近年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以《广告法》为依据,强化广告监管,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不断净化全市广告市场环境。深圳市广告市场秩序逐年好转,根据工商总局监测,去年我市媒体广告违法率为0.04%,为历年最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自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以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宣传效果。举办了各种宣传培训共计10多次,培训2000多名全市广告从业人员。同时,到主要媒体广告发布单位讲授《广告法》,提高广告审查人员水平,从源头堵住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还建立了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审查员QQ群,及时通过QQ群解答广告审查中存在的各种疑难问题,解答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市民咨询1900余次,有效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综合运用提示、建议、约谈、告诫等行政指导手段。据统计,2016年以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出违法广告提示360多份,发出广告建议书50多份,约谈媒体45家(次),规范整改违法广告1800多条次。

  开“天眼”

  违法广告无处遁形

  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办公大楼里,配备了实时监测违法虚假广告的“天眼”,也就是广告监测中心。自2005年建立之来,监测中心依托信息化技术和手段,不断完善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范围。

  目前广告监测中心对市区媒体及中央、省驻深主要媒体共7份报纸、27份期刊、23个电视频道、8个广播频率等65家传统媒体以及38家大型网站和企业自设性网站进行实时监控。根据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和市政府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对我市目前较为活跃的900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和众筹网站进行动态监测,监测互联网金融广告3.3万多条次,充分发挥广告监测“天眼”作用,让虚假违法广告无处藏身。

  据统计,广告监测中心每年监测广告量达240多万条次,为广告监管执法提供坚实的保障。

  强“整治”

  广告违法严厉查处

  据了解,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针对市民关注的民生行业和领域持续开展广告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低俗、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净化了广告环境。在互联网金融广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对66条涉嫌违法互联网金融广告依法立案查处,给107家重点互联网金融企业发送《互联网金融类广告风险提示函》,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发布行为。

  还记得“6平米公寓”的广告闹剧吗?最终此广告被判定为虚假违法广告,涉事企业也被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惩处,并罚款人民币60万元。房地产广告备受关注,监管部门对房地产广告实行专项监测,监测房地产广告7.1万条次,并出具多份专项监测报告。201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件39宗。还有针对大家经常在广告中看到“特供”“专供”等违法广告,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对10家第三方网络信息平台发布酒类商品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对2家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2家违规的企业责令整改规范。

  从今年6月开始,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广告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重大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投资、收藏品和房地产、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广告的查处,加强媒体和主要网络媒体的广告监测监管,强化主要街道、高速公路、商业旺区、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重点区域户外广告和地铁、公交车、公交候车亭、楼宇广告的监管,加强商场、医院、房地产销售点、“老年免费体验店”等场所印刷品广告、商品包装物广告的检查和日常监管。

  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6月,全系统立案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2180宗,罚没款2978.18万元,查处广告违法案件数和罚没数逐年增加,保持在全省前列。

  抓“产业”

  广告业健康发展

  今年,国家广告产业园试点园区“宝安基地”得到工商总局批准,目前深圳广告产业园区为“一园区三基地”模式。新基地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定位于“国家品牌馆”,与福田基地的“新媒体广告”和盐田基地的“深港电子商务广告”错位发展,互为补充,彼此促进,协调发展,将推动深圳广告产业园区进一步集群化、规模化,在更大范围辐射带动全市广告业发展,提高广告业在拉动消费、助推经济、塑造品牌等方面的作用,更好服务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深圳国家广告产业园试点园区发展迅速,此前已形成“一园区两基地”的建设格局,园区建筑面积9.89万平方米,2015年广告经营额46.7亿元,2016年48.5亿元,发挥了广告产业园区的集聚带动效应,促进了全市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据统计,2016年全市广告经营额达到270亿元,同比增长7.1%,广告业进一步向好发展。

  数据

  2016年以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出违法广告提示360多份,发出广告建议书50多份,约谈媒体45家(次),规范整改违法广告1800多条次。

  广告监测中心每年监测广告量达240多万条次。

  201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件39宗。

  2015年至2017年6月,全系统立案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2180宗,罚没款2978.18万元。

  典型案例

  1某公司发布“前海东岸楼盘”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深圳乐居网、搜狐焦点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前海东岸楼盘”,广告含有“近千人齐聚现场,场面异常火爆,本次开盘主推77平米二房、89平米三房,首度面世即受热捧,主推户型2小时劲销90%,几近售罄,首度开盘即惊艳全场!房源告急,现场紧急加推”等与实际销售情况不符的虚假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200万元。

  2某公司发布违法互联网金融服务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自有网站发布投资理财产品“流转贷”广告,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1%、11.2%”,“过桥贷”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9%”,“供应链”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3%”,“债权转让”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1.86%、12.67%、12.58%”的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保收益,没有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进行合理的提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没10万元。

[责任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