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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组合拳” 促创新发展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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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组合拳” 促创新发展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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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边陲小城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深圳经济特区30多年的发展历程,每一次跃升,都伴随着制度创新的推进和制度文明的生长。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深圳制订了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完善产业链配套服务和全面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等内容。

深圳打“组合拳” 促创新发展再升级

以科创、企业和人才为突破口出台举措,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从一个边陲小城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深圳经济特区30多年的发展历程,每一次跃升,都伴随着制度创新的推进和制度文明的生长。这几年来,深圳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支持政策和举措,对城市创新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科技创新也正从“跟跑”向“领跑”转变。2016年3月底,深圳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特区的历史使命,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科技创新、企业和人才为突破口,共提出了32方面180条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组合拳”,最大程度地释放全社会的潜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城市创新发展再升级。

关键词 创新发展

打造科技创新“四个区”,打造深港科技走廊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形成“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区;强化对外合作,打造开放创新引领区;优化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区”的政策框架,总共62条措施,其中47条属于新增政策,15条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加大了支持力度。

在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方面,深圳将从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加快高水平创新载体建设、建设高水平大学和新型科研机构、实施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创新项目等方面入手。另外,在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上,不仅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还将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市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将职务发明转让收益可以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提高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至70%以上。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深圳制订了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完善产业链配套服务和全面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等内容。在强化对外合作方面,深圳提出了统筹国际国内创新资源、深化深港创新合作、促进军民创新融合等内容。在深化深港创新合作方面,“科创措施”力促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探索深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资金、仪器设备跨境使用方式,实现科技人员、仪器设备、财政科技资金在深港两地合理流动。同时,配合推进“深港通”试点,争取探索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推进两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两地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在深发展,积极推进深港边界地区开发,打造深港科技走廊。

此外,优化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在“科创措施”中也占据了较大比重,包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保障创新型产业用地、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升创新文化软实力。其中,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迎来新举措,不仅通过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健全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机制,还将支持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和涉外案件的案情分析与通报制度,并支持社会力量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关键词 支持企业

保障企业用地用房,减轻税费负担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提出多条举措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包括培育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等大型企业,设立混合型并购基金推动企业并购重组,设立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等。

质量品牌标准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深圳通过支持筹建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深圳,发挥专利创新激励作用,对国内发明专利维持时间达到7年以上或境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

用地用房和经费成本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面对的主要难题。措施提出,要加强产业用地统筹管理,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不低于27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30%。此外,创新产业用地使用方式,大力推动产业用地使用权“长期租赁”的供应方式,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探索采取公告协议方式供应,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记者获悉,2020年将通过各种方式提供不少于8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以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供应力度。

关键词 聚揽人才

保障安居给人才流动“松绑”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有178个政策点,属于新增的有86个,强化的有70个,重申的有22个,在政策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将进一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在人才安居保障上,提出六个方面的新措施或强化措施。如未来5年筹集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供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的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深圳全职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并取得深圳户籍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也可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为150平方米的住房;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在深圳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在释放市场活力和发挥用人主体积极性方面,提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减少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欲建立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深入推进行业组织参与人才评价,以市场化选聘作为企业选人用人主渠道,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子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等等,较大程度地提高了人才工作的市场化水平。

措施还提出实行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管理,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员兼职制度,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实行灵活管理,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探索实行境外专业人才职业资格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办法等。

在优化人才服务方面,提出整合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度简化优化人才服务流程,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为外籍人才来深创新创业提供停居留便利,强化人才知识产权保护,设立人才研修院,为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完善人才医疗保障等,尽可能为人才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

[责任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