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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深圳公共安全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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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深圳公共安全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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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将于4月5日开始,每周通过《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信、微博,向社会发布一次深圳公共安全指数,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平安深圳”建设。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公安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将于4月5日开始,每周通过《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信、微博,向社会发布一次深圳公共安全指数,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平安深圳”建设。

公共安全指数是近年来中央综治办、公安部重点研究探索的社会治理课题之一。今年,深圳市公安局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课题组,充分咨询华东交通大学、深圳大学等专家学者意见,对国内已公开发布“平安指数”的城市进行了深入考察,通过定性定量测试分析,对照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设计研发出以110警情数据为主要依据的深圳“公共安全指数”模型体系。

深圳“公共安全指数”选取了各街道“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3项与群众生活感受最密切、影响最直接的项目作为三大基础模块,细分8项成份指标,即“八类恶性警情、多发性侵财警情、其他刑事治安警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警情、一般交通事故警情、交通拥堵警情、致人死亡火灾事故警情、一般火灾事故警情”,经过加权计算、综合比较形成该街道“公共安全指数”,对全市59个街道进行综合赋分。今后,将逐步考虑纳入其他公共安全指标,对指数成份予以优化调整。

通过发布深圳公共安全指数,反映地区实际平安状况,能使社会公众更直观、更详细地了解本地区公共安全状况,有利于促进全民创安、共建共享的“大平安”格局建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