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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拿出50亿奖深圳总部企业

http://www.sznews.com   2008-10-09 07:41  深圳新闻网    【字号:  

5年内50亿元奖励总部企业

资金扶持是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抓手。《实施细则》提出,从2008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实施三项奖励:一是“贡献奖励”,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按照企业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相对前一年度的增量,予以连续5年30%的奖励;二是“增资奖励”,现有总部企业增资2亿元以上的,其纳税地方分成部分增量,一次性奖励50%;三是“设立奖励”,对于新设立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在认定当年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新设立的职能型总部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具体数额根据总部企业规模、深圳产业政策确定。据初步预计,5年内财政将拿出大约50个亿,用于总部企业的各种鼓励。

未来将设总部基地

对于总部企业普遍关心的用地问题,《实施细则》从两个层面对总部企业给予扶持,一是降低总部办公用房成本,依靠市场解决用房,对总部企业购买和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据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规定旨在发挥市场作用,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利用深圳现有办公楼宇,引导总部企业在已规划建成的各中心城区内布局。同时,深圳还将设立总部基地,引导总部企业相对集聚。

来源: 晶报  编辑: 李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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