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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让婴儿难入户

http://www.sznews.com   2008-10-07 08:40  深圳新闻网    【字号:  

罗庚丘村“入赘郎”再婚生育遇难事,律师称当事人可起诉社区工作站不作为


漫画 王建明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秦兴梅)市民陈先生的儿子已有9个月大了,却因为社区工作站不给开具“计划生育证明”一直落不了户口。只因遇到村民集体签名反对,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入户问题引起轩然大波,记者接到报料后展开了调查。

“入赘郎”生儿入户难

陈先生原本不是深圳人。他1995年与龙岗区坪山街道罗庚丘村的一个姑娘恋爱结婚,次年将户口从广州迁入深圳,2004年离婚后,儿子判归前妻。2006年,陈先生与一名在坪山大工业区打工的湖北姑娘再婚,次年又添一个儿子。

按照深圳市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婴儿一般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入户。可从2007年12月至今,陈先生四处奔波,也无法解决孩子的入户问题。

“罗庚丘村所属的石井派出所要求提供坪山街道办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街道办则要求竹坑社区工作站先开同意书。而工作站说,要看到罗庚丘村同意落户的证明。”陈先生说,“兜了一圈,‘村长’说村民集体反对,证明没法开。”

陈先生拿出准生证等一摞入户证明,向记者表达了他的困惑:“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小儿子符合政策内出生婴儿申报入户深圳的条件。可现在却因一纸法律法规上根本不要求提供的‘村证明’,当了9个月黑户。是不是村民误会我甩了他们村的姑娘,联合起来教训我?”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 章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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