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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深圳博客
博客主人:深圳主义者
原文地址:http://blog.sznews.com/blog/83159/archive/2008/06/25/179398.html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说,深圳正在面临四大转型。即,社会形态从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产业发展由工业化向后工业化转型,城市建设由二元化向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转型,城市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科学规范管理转型。 本人搞不清楚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内部提法,也看不懂一些名词术语。但觉得公民社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
什么是公民社会?据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Th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公民社会研究中心给出的定义是:-公民社会是指围绕共同利益、目标和价值的,进行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的非强制性团体。理论上,其组织形式,跟国家、家庭和市场不同,但实际上,公民社会与国家、家庭和市场之间的界线,经常是复杂、模糊,并且可商榷的。
外国人的表述总是和我们有点隔阂。本人理解,公民社会应该是指在一个区域里,被管理的人员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程度应该是很高的。在这样的区域,公民的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得到保障,得到更多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实现方式,对公权的监督渠道更加有效。
反过来说,这个区域里,公民更好地了解和履行基本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 如果这是深圳城市发展的目标,笔者为之欢呼。 同时,“共同成长”也说得很好,公民要尽义务,社会要提供服务和保障,两方面都要完善。 因此,此推广语也值得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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