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眸
工程造价40亿美元的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大型中外合资项目,是中外合作的结晶。它的成功,不仅对中国核电事业的发展,而且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从1979年起,广东省电力局和香港中华电力公司就大亚湾核电站项目共同展开可行性研究。1982年和1983年,中国政府及当时的港英政府先后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双方经过友好谈判达成协议,于1985年1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合营合同签字仪式。1985年2月9日,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在深圳正式成立。
1983年,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开始准备与法国法马通公司、英国通用电气公司和法国电力公司进行的三大合同(核岛、常规岛和技术服务)谈判,来自全国各地的相关专家共约四五百人参与到大亚湾核电站的对外谈判中。1986年9月,三大合同正式签字。
合同谈判的成功为大亚湾核电站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设期间,来自全国四面八方及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一万多名中外核电建设者,汇聚大亚湾畔,为核电站建设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自1994年5月第二台机组建成投产到去年5月,大亚湾核电站累计输港电力已达1190亿千瓦时,占香港地区用电量的四分之一左右,每年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约2700万吨、二氧化硫10万吨以及其他有害气体6万多吨,为促进香港特区经济、社会和环保事业的发展,保持香港特区的繁荣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