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中的侨香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记者 李振岐 摄
深圳新闻网讯 2008年我市将投入77.94亿元建设4.58万套保障性住房。昨天下午,在市政府举行的2008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上,市长许宗衡分别与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筑工务署和六区、光明新区、大工业区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区、各部门的责任和目标要求,确保完成全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市政府秘书长李平出席签订仪式。
据悉,2008年全市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0.5平方公里,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0.1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用地0.4平方公里。全年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4.58万套,建筑面积228.4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0.78万套,建筑面积38.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3.8万套,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据了解,我市2007年起正式启动住房保障工作,并将建设保障性住房列入去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强力推进,当年落实新增保障性住房用地60.5万平方米,年内开工、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共2.82万套;全年向社会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6006套,迈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卓有成效的第一步。经市有关部门的调查了解,2005年底之前我市符合申请保障住房条件的深圳户籍低收入家庭有8000户左右,这些家庭有望在今年年内全部解决住房问题;2006年之后新增的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也有望通过3-4年的努力,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得到解决。此外,我市还将同步采取一系列举措保障“居者有其屋”,如逐步改善非户籍常住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通过人才公寓配套建设吸引稳定各类人才,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各层次人群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对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提供周转住房等,再用2-3年时间通过多种渠道建立完善全社会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