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张勇不明白,自己独立拍摄完成并汇编入《深圳名盘》、《深圳名宅》系列作品集中的许多图片,竟然出现在了《景观设计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中,为了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张勇将出版、销售图书的中国林业出版社、深圳书城南山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书城)、香港日瀚国际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瀚公司)告到深圳市南山法院。记者近日从南山法院了解到,涉及侵权的摄影图片达520张,张勇获赔31.2万元。日前,该案已经生效。
原告
依法维护著作权
身为建筑师的张勇,不仅喜欢参观楼盘,更愿意把亲身见证的美丽楼盘介绍给他人共享。借助工作之便,张勇背起照相机,走访了深圳大大小小楼盘,拍摄了近万张楼盘图片。2003年、2004年,张勇精选千余张楼盘图片,编辑成系列摄影集,名为《深圳名盘》、《深圳名宅》,分别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广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2006年,张勇发现,在南山书城销售的《景观设计绿皮书》(全套三册)中,收录了《深圳名盘》、《深圳名宅》中的数百幅图片。
“我并没有授权他们出版呀!”张勇发现,这套《绿皮书》由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发行。经咨询律师,张勇将中国林业出版社、南山书城告到了法院。
张勇诉称:“中国林业出版社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复制、修改、剪切原告作品,并将侵权作品编成书大量出版发行、销售,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张勇请求法院判决:1.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的侵权复制品;2.被告在公开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每张图片5000元;4.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
不存在侵权之说
被告一中国林业出版社辩称,张勇应当首先告日瀚公司,因为他们是从日瀚公司引进《景观黑皮书》版权,然后才有了出版《绿皮书》的事实。
中国林业出版社称,他们看好《景观黑皮书》这本摄影集的市场价值,自己也想要出版,于是联系上了《景观黑皮书》的出版社日瀚公司,而日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上海日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日瀚公司)明确告知,就《景观黑皮书》中使用原告作品的费用问题,日瀚公司已经和原作者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使用及出版等方面的争议。”就此,上海日瀚公司还向中国林业出版社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中国林业出版社认为,他们没有侵犯著作权。
南山书城作为被告二辩称,书城是一家具有正规书籍销售资质的书店,在销售涉讼图书时并无侵权的主观过错,而且书籍具有合法来源,书城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