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明办联合在深圳地区推出“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人物和事件”评选活动,欢迎市民推荐或自荐事迹最感人、社会公认度最高、影响范围最广泛,“感动广东、感动公众”的典型人物和事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3日。
有关详情及推荐方式请看附件。
附件一
关于征集“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人物和事件”的启事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省开展“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人物和事件”评选活动,评选一批改革开放30年间广东涌现的事迹最感人、社会公认度最高、影响范围最广泛,“感动广东、感动公众”的典型人物和事件。为深入挖掘我市的典型人物和事件,切实做好向省委宣传部推荐的工作,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和良好城市形象,请广大市民踊跃自荐和推荐我市的典型人物和事件。
一、评选条件
评选人物事件须发生在1978至2008年期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人物
1、在深圳市内工作、学习或生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国公民均可参选,不受性别、年龄、户籍、职业限制。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在深圳改革开放事业中勇立潮头的改革先锋。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在复杂环境中艰苦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行业领域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较高声望,获得地级以上市重大奖项和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创业典型。
4、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特别感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受到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楷模。
5、个人经历或行为具有典型性、时代性和代表性,感动鹏城大地和深圳人民,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及改革创新时代精神,有力地推动了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
(二)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事件
1、凡发生在深圳市内或关系深圳、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济、政治、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和事件。
2、在某一领域、某一时期或特殊环境条件下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在社会产生巨大反响。
3、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群众普遍欢迎的“民心工程”。
4、具有深圳文化特色、具有时代创新精神和国际意义的重大国际国内事件。
5、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和时代风貌的集体事件。
二、材料要求
推荐“感动广东人物”的请提供以下材料:(1)《“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人物”推荐申报表》(包括5000字左右事迹材料,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2)获奖证书(地级以上奖项)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图片(照片);(3)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推荐“感动广东事件”的请填报《“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事件”推荐申报表》(包括5000字左右事迹材料,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
《“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人物”推荐申报表》和《“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事件”推荐申报表》请在XXX下载。
三、报送地址
材料请寄:深圳市深南中路市委大院市委宣传部文明办(邮编:518006),同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市文明办邮箱:szwmb@sz.gov.cn。
四、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3日。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文明办
2008年5月15日
附件二:
附表1: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人物”推荐申报表
附件2:“改革开放30年感动广东事件”推荐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