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一)实施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程”。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全面实施《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纲领(2008~2010年)》,使深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根本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的生态格局不断完善,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公众生态意识普遍提高,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城市。
(二)推行循环经济“试点工程”。编制推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评定推广并向社会公布情况;规划建设一批城市绿化雨水利用项目、污水回用项目,2010年内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20%;规划建设全市统一的再生资源分拣整理场所,深入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2010年内生活垃圾资源化率≥4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建设“绿色光明新城”为突破口,把光明、龙华、大运、坪山四大新城高标准规划建设成为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绿色城区。
(三)开展节能减排治污“攻坚工程”。坚决执行和高标准完成国家与省规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在全市新建建筑强制推行节能50%的标准,2010年内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达到100%,三年内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实施能源审计,达不到国家、省、市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在全市范围开展电镀、印制电路板、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地毯式排查,探索全面实行排污“电子监控制度”;加快建设一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及其配套管网,大力推进龙岗河、坪山河、布吉河、观澜河、茅洲河等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行重点水污染流域或区域的环保限批制度,2010年内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75%、城区内重点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出台相关政策,加速淘汰高污染物排放车辆,2010年内对新车上牌强制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汽车尾气污染行动,推进燃油电厂“油改汽”工作,完善燃煤发电机组海水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年内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4%和3%。
(四)推进生态体系“恢复工程”。制定出台和推进实施生态控制线保护与优化方案,抓紧出台《基本生态控制线条例》,在生态保护用地边界全面设立“基本生态控制线界桩”;对生态控制用地范围的现有产业项目,制定鼓励“工业异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促使其尽早搬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完善城市森林绿地规划,加快城市公共绿地建设,积极推进生态风景林和水源保护林建设;加快采石场、取土场和裸露山体缺口的整治和复绿工作,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五)推行人口环境“优化工程”。探索建立适应深圳科学发展需要的人口统筹协调体制,形成人口规划、调控、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统筹解决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对人口管理“1+5”文件实施情况全面开展绩效审计、系统分析、调整优化,全面推广居住证制度,构建统一的人口信息监测平台,以政策的、法律的手段调控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建立科学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编制出台以区域承载力和产业结构为依据的“分区域人口增长计划”,加快推进人口结构与产业结构、空间结构的调整,强化对人口规模的刚性调控;制定出台维护公民基本居住空间权利的法规和规章,完善出租屋管理措施,切实消除“房中房”等挤住现象带来的各种隐患,优化人居条件、维护基本人权,减小人口密度。
九、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多元文化。提炼并推广市民共同认知的深圳城市核心价值观念,组织评选并广泛宣传代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各种先进人物。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切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二是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理论研究工程。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等重大理论问题,纳入市社科规划项目和“科学发展观研究工程”,尽快推出一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特色性的理论成果。三是提升城市人文精神水平。进一步弘扬深圳精神,大力培育创新文化,深入开展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荣辱、树新风、倡文明、求和谐,扶困济贫,关怀弱势群体,不断彰显和弘扬城市人文精神。探索社会主义文明模式,制定创建文明城市行动纲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四是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二)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一是加快建设南方科技大学。创新办学模式,推进国际合作,努力把南方科技大学建成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独具特色的创新型、创业型和研究型大学。同时,进一步办好大学城和现有高校,切实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综合实力。二是加强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探索引进香港的大学到深圳办学、合作研发等,并逐步拓展高等教育的国际合作渠道,提升深圳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一是尽快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意见》,认真落实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各项举措,进一步完善保障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二是打造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积极吸引知名文化企业、中介组织和研究培训机构把总部或研发、制造、采购、财务中心设在深圳,与香港共建“创意设计研究院”,探索“一国两制”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三是推动与香港共办“文博会”。借助香港丰富的海外市场资源,共同打造国际化的文化产业信息、产品交易、投融资服务平台,提高“文博会”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快“两城一都一基地”建设,积极参加世界创意城市创建活动,重点推进在设计、动漫、网络游戏、电影电视等核心创意门类取得突破。
(四)精心筹备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坚持“政府主办、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精心做好大运会各项筹备工作,力争办成最精彩的一届大运会。以大运会为契机,推进城市各项建设,认真办好“大运文化节”,积极承办国际高端赛事,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广大市民的素质。
十、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创新优化人才工作体制。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实现途径,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的主导作用、市场的基础作用,建立政府、社会、市场有效互动的人才工作体制。二是实施“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着力解决人才引进培养中面临的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创新创业扶持、出入境便利、人才培养载体等实际问题,动态保持深圳集聚、培养人才的比较优势。三是扩大特殊人才以个人身份落户深圳范围。凡拥有专利或发明的,掌握产业、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或重大技能的人才,均可以个人身份落户深圳。四是完善公务员招考办法,扩大用人单位选考录用的自主权。五是设置“深圳杰出人才奖”。每两年重奖10名对我市产业、行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提高“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的金额,定期奖励对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设置科研成果转化奖,建立深圳人才事迹陈列馆。六是实施“国际专才”计划。在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统筹设立“海外人才联络处”,加大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力度。按照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积极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人才,探索在城市规划、水务、城管、交通等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设立“海外高级专家特聘岗位”;加强留学生创业园、产业园的建设,扶持留学生企业做大做强。七是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扩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担培训费用的范围,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公共培训平台体系,不断提高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是新时期中央和省赋予深圳的崇高使命。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凝聚全市干部群众力量,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热情,团结一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把深圳经济特区的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