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向世界加快推进国际化
(一)大力推进深港合作。按照“学习香港、服务香港、全面合作、互利双赢”的原则,以与香港共同打造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深港创新圈”为载体,全面加强深港合作,当好粤港澳合作的排头兵。一是尽快启动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与香港共建“深港特别合作区”,双方共同成立联合专责机构,争取国家支持,制定建设开发方案,进行国际招标,使河套地区成为新时期深港加强深度合作的一个标志。同时,统筹研究“一河两岸”近30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打造深港两地新的增长极。二是进一步加强深港金融合作。完善深港两地清算系统,进一步加强深港间资金交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深圳通”与“八达通”互通。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扩大深港两地企业间小额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度,尝试允许香港和深圳居民在深港之间有限度地汇出和汇入人民币,积极推动深港共建人民币离岸中心,为人民币国际化进行探索开路。三是推动两地证券交易所合作。争取深圳成为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城市,在QDII(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和QFII(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框架下探讨“两地交易所会员参与者互认”合作,促进资本市场融合。抓紧筹建资本市场学院,共建资本市场人才培训基地。四是着力吸引更多的香港金融机构营运总部和后台部门落户深圳。五是加强深港科技合作,以深港两地所聚集的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形成一个跨城市、一体化的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聚集带。同时,继续加快推动深港两地创新人才、设备、项目信息资源等交流与共享的步伐,共同建设若干高水准的公共技术平台和具有带动作用的创新型产业项目。以“深港科技创新圈”为重点,加强深港产业合作,努力创造深港产业分工合作新模式。六是加快深港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两地机场合作,加快推进两地机场间铁路快线接驳项目规划建设,共建国际级的航空大港;加快京广深港客运专线铁路建设,完善两地口岸设施规划建设,促进深港交通一体化,探索口岸查验新模式。七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赋予我市更大的税收管理权,以缩小深港两地税负差异为目标,进一步促进深港物流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便利流通。八是全面推进与香港在商贸、旅游、会展、教育、文化、警务、环保、医疗、城市建设管理、灾害联防等领域的深度合作。九是积极探索深圳户籍居民更便利往来香港措施。
(二)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一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争取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动地位,进一步提升深圳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力扶持航母型企业,打造深圳本土跨国公司群。二是积极申报保税港,尽快争取将福田、沙头角、盐田保税区以及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并进行自由贸易区试点。三是积极探索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大力推进越南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建设和招商,将其打造成为全国境外合作区的样板项目。四是加大深圳驻海外经贸机构建设力度。建立企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支持平台和孵化器,完善企业境外发展的全球经贸协作网络。五是加强城市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国际营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六是加大海洋产业开发力度,大力发展远洋渔业。七是尽快成立深圳国际化高级咨询顾问机构,充分利用国际智力,充分听取吸收国际精英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我市重大决策的科学化。
(三)学习赶超世界先进城市。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的决定》,面向全球以国际视野审视自身,以新加坡、香港、首尔、洛杉矶、伦敦、纽约等城市为主要学习追赶目标,在经济发展、自主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法治水平、文化软实力、生态建设、民生福利等方面积极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力争在优势领域取得向世界先进城市看齐的历史性突破。与此同时,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面探索新的文明模式,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魄的国际化城市。
四、面向全国以服务创造发展新空间
(一)进一步发挥特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全国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特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国家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同时以服务全国和加强区域合作创造深圳发展的新空间。一是按照十七大对经济特区的要求,充分发挥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敢闯敢试,大胆探索,为全国提供新鲜经验。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加快深圳中轴线建设,大力推进深圳连接全国、全省的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增强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继续巩固和发展已经形成的金融、证券、外贸、口岸、高科技成果交易、文化产业交易等辐射全国的市场体系,增强服务全国的能力。三是继续发挥对外开放窗口和桥梁作用,使深圳成为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交流的重要节点和通道。
(二)积极推进深圳与汕尾等地的经济合作。大力加强区域合作,大胆创新区域合作新路子,通过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互补,与周边城市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和推动珠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深圳与汕尾经济合作,尽快启动“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加快完成概念性规划,推进重大产业规划和项目培育,先行开发建设4平方公里起步区。通过深汕合作,创新两地合作开发的体制机制,创新区域合作的制度设计,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新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大与其他省市合作兴办的“深圳工业园”建设力度。
(三)继续搞好对口扶持工作。继续落实中央和省交给深圳的对口扶持任务,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扶持资金1.5亿元,重点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争取用5年时间在贵州、河源等对口扶持地区协助建设100个“整村推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实行开发式扶贫,增强当地企业的“造血”功能,支持深圳企业到对口扶持地区投资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