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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05月 13日 10:19    深圳新闻网
 

    5月5日,新华社揭开了一起黑幕“交易”:因违规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学科竞赛,山西省太原市两所民办培训学校日前被责令停止年内招生。然而就在此前不久,太原市教育局已通过多种方式发布禁令,严禁各类学校组织初中招生考试和小学毕业生学科竞赛。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民办培训学校与优质初中之间的“交易”是此类违规考试存在的主要原因。

    笔者的孩子今年恰逢小学升初中,其间的种种经历让笔者很有话想说。

    名校与培训机构之间的交易现象不仅仅存在于山西太原,其它城市也有。笔者就亲历过一起:今年年初笔者将孩子的简历投到一所全国著名的大学附中,没过多久,就接到这个中学下属的网校(实为该中学的培训机构)的考试通知,交了没有任何名目的100元钱参加考试,考完后时至今日,没有接到该网校的任何消息,甚至连成绩也不告知。

    孩子的简历明明是投到了一所中学,但孩子的相关信息为什么会被网校掌握呢?尽管该网校一再声明与这所中学没有任何关系,但明眼人一看就觉得两者之间有“交易”。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这意味着在义务教育阶段,应当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可近些年来,一些地区的名校为争抢优质生源,变换了一种花样,采取规避法律的办法,委托其培训机构进行所谓的培训、测试,从中挑选成绩优异者。这种做法更加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为什么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且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小升初采取考试录取的方式,  而名校与培训机构背后的“交易”却屡禁不止,其实这背后都是利益所驱,即培训机构为了多挣钱,学校为了抢得好生源,继续成为“名校”。这实质是一种在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中的变相收费和考试。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因此,笔者认为,要切断名校与培训机构的利益链,必须加强教育部门的有效监管。对于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学校,无论它采取什么样的变通手段,一经查处,除了免去相关领导的职务外,培训机构也得停办。只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才能更好的维护其效力,才会让更多的孩子免去不必要的负担。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英竹) 编辑: 周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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