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时评 | 深圳网论 | 特区报评论 | 深圳商报评论 | 深圳晚报评论 | 晶报评论 | 看图说事 | 网友之声 | 三言两语 | 媒体看点 | 网上舆论 | 国际观察 | 理论探索
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新闻中心_旧>>深圳声音>>媒体看点
 
2008年 05月 13日 10:15    深圳新闻网
 

     记者近日在国内一些城市的商场、超市、酒店却看到,在迎奥运的条幅下,张贴着“本店对迎奥运有奖销售活动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本店迎奥运酬宾活动谢绝自带酒水”等告示,与我国承诺举办一届文明奥运会的气氛不相称。

    (5月8日《新华每日电讯》)

    “明示即合理”、“沉默即默认”……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 人们并不陌生,而新华社的这条消息则告诉我们,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霸王条款”正在披上“迎奥运”的新马甲。但是马甲可以新换,却遮不住“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利的真面貌。

    能够承办奥运会,既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也蕴含着巨大的商机。然而捕捉奥运会的商机,一要靠敏锐的“市场眼”,二要靠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赚取“阳光下的利润”。而像某些商家那样偷梁换柱,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问题还不止于此。2008北京奥运的目标是办成“人文奥运”,我国已向国际社会承诺,要举办一届高水平的奥运会,举办一届文明的奥运会。这里所指的“文明”,理所当然包含了消费市场。披着“迎奥运”的马甲搞“霸王条款”,不仅违反了我国的有关法规,也有悖于国际商贸规则;不仅损害国内消费者利益,也损害了来中国参加和观看奥运会的外国消费者的利益,会弄脏北京奥运会的“脸”。

    办好北京奥运会,要做的事有许多,而查处那些打着迎奥运名义的“霸王条款”,恰也正是“办好”的题中应有之义。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奚旭初) 编辑: 周海斌
欢迎您光临深圳社区!
 
本网时评
 
·让文明之花在大梅沙绽放
·以和谐文化增强城市竞争力
·协调发展是一剂良方
·大接访不妨借网之力
·交警交通管理思路有必要再评估
·解决大梅沙难题需要多方努力
·对文明的追求,源自我们内心的呼喊
·暴雨中文明熠熠生辉
·文明也是民生福利
·为公交司机文明出行奠定坚实基础
 
热点话题
 
·关注电动车该不该禁问题
·关注城市养狗
·深圳,你真的不需要自行车了吗?
·让爱,到属于你自己的地方去说去做吧
·交通!交通!
·社保缴费管理办法调整,你怎么看
·“咪表泊车”究竟该如何管理?
·我看深圳地铁的不足
·那双黑手到底藏在何处
·液化气转为天燃气一定要换炉具和热水器吗?
 

Copyright©2006 by www.s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