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邓小群 通讯员 郭小嘉 刘 明)记者昨天从市交警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1至4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40011起,事故共造成225人死亡、1182人受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2起。其中八成以上死亡事故发生在龙岗、宝安两区。
在4月份交通死亡事故的事发原因当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共造成56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80%;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为事故主要原因的共造成11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15.71%。
据介绍,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1至4月事故起数下降了25.41%,死亡人数下降了27.05%,受伤人数下降22.4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