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深圳新闻网讯 9日上午,被称为“乐山许霆案”的冷再鹏涉嫌诈骗罪一案,在乐山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冷再鹏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判处罚金2000元。至此,这起审理时间历时一年多,惊动了省、市、区三级法院并两次改判的案件尘埃落定,判决结果将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冷再鹏已表示不再上诉。
“垃圾短信”带来横财30万
“乐山许霆”叫冷再鹏,案发时26岁,仁寿县人。2007年1月15日中午,他突然收到一条短信。这条由一名苏姓男子发来的短信大意是,“我准备把当初的30万元借款还给你,请把你的账号发给我,两三天内到账”。
30万元?借款?面对突如其来的“幸运”,冷再鹏最初以为这只是一条骗人的垃圾短信。但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依然在短信中回复说“好,尽快”,并在短信中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告诉了对方。
让冷再鹏没有想到的是,次日,苏某真的向他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了30万元。面对这笔天降横财,冷再鹏无暇做更多思索,分别在随后的两天里将钱全部取出。冷再鹏向女友谎称自己中了奖。随后,冷再鹏离开了乐山到了西安。
阴差阳错都是手机号惹祸
天上不会掉馅饼,那这实实在在的30万元从何而来?原来,这期间的阴差阳错源于冷再鹏使用的那张号码为“1388××××877”的手机卡。在冷再鹏买到这张手机卡之前,该号码长期被一名姓赵的男子使用。约3个月前,苏某曾向赵某借了30万元。而在还款时,苏某本想发给赵某的短信便发到了冷再鹏的手机上。在得到冷再鹏的确认后,苏某便误认为冷便是赵,遂向冷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汇入了30万元。“当时真是太粗心了,当时明明看到指定账户并非赵某的名字,却也没有产生怀疑。”苏某事后回忆说,当发现事情不对劲后,他立即向乐山警方报了警。
天降横财后的第3天,冷再鹏便接到了警方打来的电话。2007年1月28日,冷再鹏在西安的一间出租房里被警方抓获。案发后,冷再鹏向苏某退还了30万元赃款。
量刑过重判决结果两次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