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市民反映既没拿到充值发票也没拿到公交车票
王小姐也证实了李先生的说法,她反映自己和同事最近几次给“深圳通”充值都没能要到发票,而且乘车的时候,一些线路的售票员也不提供车票。不少市民最近遇到了与李先生、王小姐一样的困扰,他们感到难以理解:“为什么以前‘深圳通’充值有发票,现在却不提供了?”周先生反映,很多深圳通充值点不提供充值发票了,但是个别充值点却是有发票提供,令人费解。
记者采访了深圳通有限公司的万小姐,她表示,今后消费者为“深圳通”充值,深圳通有限公司将不提供充值发票,主要原因是税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不再为“深圳通”充值业务提供发票了。她说:“其实税务部门不给我们‘深圳通’充值发票已经不是这几天的事情了,只不过以前我们是按额度领了发票,有些消费者不要发票,现在还剩余一些。
2.税务部门解释“深圳通”充值不满足开具发票要求
深圳市地税局征管处黄科长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再为深圳通有限公司印发发票的做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票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那为什么以前可以提供“深圳通”充值发票,最近才开始不提供发票呢?黄科长解释:“以前有公交IC卡,充值的钱是公交集团收的,税务部门视同是它自己的收入,所以有充值发票。当时从公交IC卡转换到‘深圳通’,以前的政策沿用了一段时间。但现在‘深圳通’跟以前的公交IC卡性质不一样,它不仅可以乘公共汽车,还可以乘地铁,可以在7—11便利店购物。以后使用范围还会扩大,比如可以去各大商场、超市消费购物,比如可以看电影,比如可以到各种消费场所去消费。深圳通有限公司只是替这些单位结算,而并不是它的收入。”
3.税务部门表示将尽快向消费者提供小额消费发票
“税务部门已经责成深圳通有限公司尽快与结算单位协调,由公交、地铁、商场等单位向消费者提供小额消费发票。”市地税局征管处黄科长说:“因此不会存在消费者拿不到发票的问题。”深圳通有限公司的万小姐也表示,正在积极协商结算单位,确保相关单位在消费环节提供发票。她说:“我们现在通过税务部门和运营商在协商,公交车可以保证消费者有小额发票,乘车两元钱就给两元钱的票,三元钱就给三元钱的票。小额消费的时候,比如在7—11便利店,买块巧克力,买盒公仔面,都可以要小额发票的。”
但有市民认为,即使在乘车等消费环节可以有发票,但是太过零散,不够便利。建议借鉴香港的做法,还是像以前一样在充值环节直接提供发票比较便利。市民李先生说:“香港的八达通,我们只要充值了,工作人员就会给我们发票。反正这个钱在卡里,早晚都要消费的,我觉得深圳这一方面应该向香港学习,出台措施要考虑到便民。我到单位报销交通补贴的时候,就不用四处去找公交车票来贴,两元、三元的,每次要贴好大一本。深圳通卡充值100元、200元,贴一张发票就可以了,很方便。”但对此,深圳市地税局征管处黄科长表示,税务制度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深圳只有执行权,没有变通的权利。至于香港,跟内地的税务制度不同,发票制度也不太一样,没有可比性。(记者 徐 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