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中最为惊心动魄的事件 1992年“8·10事件”,说实在的是领导上的疏忽,首先是我的疏忽,一个疏忽,竟酿成一个事件。
那时股票发行方式不像现在上网发行,而是采用拿身份证买表抽签,这种发行方式已经做过两次,中间有很多争论,市长郑良玉也明白,他主张再冒一次险,这次有6家公司同时上市,还是采用抽签方式,发行1000万张表,就可以收回10个亿,用这笔钱来修马路,解决交通问题。当时规定每个人可以买10张表,中签率10%,没什么风险,中一张签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赚一到两万元。因为赚钱效应,吸引全国各地百万股民南下深圳,有人甚至到农村收购身份证,多得拿麻袋装。由于发行方式本身有问题,投机变成了疯狂,加上中间出现舞弊行为,导致发生“8·10事件”,的确后果比想像的要严重。最后中央追查,发了一个通报,副市长张鸿义负直接领导责任,市长郑良玉负主要领导责任,我作为市委书记负一定领导责任。后来郑良玉调走了,到江西当副省长,张鸿义去了香港中国银行。
8月10日那天晚上,正好宴请陈慕华副委员长,我和郑良玉作陪。吃饭中间不断有人来嘀嘀咕咕,饭没吃完郑良玉就被叫走了。吃完饭了,别人告诉我说出事了,股民上街游行了。一听,来不及去办公室,急忙赶到传达室,与郑良玉、张鸿义、李海东几个市领导一起商量。游行队伍很快就到市政府,信号弹都打起来了,他们群情激动,秩序相当混乱,事情到了千钧一发的紧急关头。怎么办?大家一时束手无策。我说,没什么别的办法,就是把明年500万股票额度提前到今年发行。因为股民都是冲着股票来的,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即使没有出现舞弊行为,他们也不满意。为什么?因为我们决策有错误,股票发行本身有缺陷,买股票没有任何风险,稳赚不赔,利益使得他们急红了眼。有人怀疑,说这个办法行吗?但更好的办法又提不出来。我就说,这是最简便易行的办法,事不宜迟,就这样定了,全部责任压在我一人身上,撤职法办我一人承担。决定以后,连起草文字都来不及,草草写了几条,拿到广播车去广播:你们游行示威、冲击机关是不对的,要保持秩序,我们一定惩治腐败。市里决定增发500万张抽签表,明天还在原来地点卖。结果,游行队伍一听呼啦一下散去了,都去排队去了。事情就这样平息了。
当晚召开局级以上干部开会,安排所有的机关干部第二天都到销售点去维持秩序,再发生舞弊行为,追究领导责任。后来又想到一个环节,抽签表能赶印出来吗?赶快找人民银行行长来问,他了解一下说,恐怕印不出来。我下死命令,无论如何明天8点前必须印出来!他考虑一阵子说,那就减几道工序,早上8点前印一部分,12点前印一部分。一切部署完毕,大概凌晨一点钟左右,罗干同志来电话询问“8·10”情况,我把整个过程如实报告,说已经平息了。过了一会儿,丁关根同志也来电话询问,我又报告一番。又过了半小时,李鹏同志也打来电话,询问情况,我向他报告,我们动用明年股票发行额度,事情已经平息,股民都去排队去了。我告诉他,当时我们处在一种除了这个办法就是神仙也挽救不了的局面,挨什么处分都可以。李鹏说,你在第一线,你了解情况,就按你的意见办。凌晨两点多我回到家里,刚躺下,省委书记谢非来电话,我又报告一番。一夜就这样过去,一生中最惊心动魄的就是这件事了。事情发生在小平视察南方不久,如果冲击边检,冲击机关,出现重大冲突与流血事件,怎么向中央交代?事后想,如果当时犹豫不决,请示汇报,也死定了。现在看,那时只有这个办法,没有别的办法。第一,要有科学态度,准确的分析判断,按正常程序要请示,如上头一时不批,你也没有办法。第二,敢于负责任,当机立断,自己落处分就处分,国家不能出大事。(记者樊鹏整理 钱汉江编审 李灏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