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荣坤 资料图片
深圳新闻网讯 4月17日,是张荣坤上诉期截止日的最后一天。当天下午两时许,张最终决意上诉,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张荣坤的同案——王永德、张军、周卫明亦均决定上诉,一审宣判时,他们三人曾表示是否上诉要考虑后再决定。
在4月8日的一审判决中,张荣坤被认定五项罪名:犯单位行贿罪被判4年半,对公司人员行贿罪被判2年半,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6年,欺诈发行债券罪被判4年,抽逃资金罪被判4年,五罪并罚,合计执行19年。
除此,一审还没收13亿元资产;并对两被告单位——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沸点投资)处罚金2.32亿元,对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投资)处罚金5000万元共计2.82亿元。
从4月8日一审宣判张荣坤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直至最后一天方递交上诉状,这期间是复杂的揣度掂量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