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照顾丈夫犯“遗弃罪”
张女士因无法靠一份工资照顾、养活两个残疾人,于是将丈夫送回公婆家,不愿承担照顾谢某的义务。为此,谢某一纸诉状以“遗弃罪”将妻子告上法庭,而张女士也反告丈夫遗弃残疾儿子和妻子在先。
今年3月12日,张女士收到了法庭的判决书。判决书指出,张女士与谢某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对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丈夫,妻子有抚养、照顾义务却拒绝履行责任,已构成遗弃罪。考虑其常年在外打工,靠微薄收入抚养残疾儿子,免于刑事处罚,谢某的生活应由张女士照顾。谢某有错在先,对残疾儿子未尽到抚养义务,但不构成遗弃罪,其行为应受到道德谴责。
妻子称缘分已尽提出上诉
3月16日,谢某拿着湖北老家法庭的判决书,又被人送到张女士租住处,要求张女士履行其义务。3月23日,张女士再次将瘫痪的丈夫送回老家,准备上诉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告丈夫犯有遗弃罪。
张女士称,在母子俩最艰难时,谢某未尽丈夫、父亲的责任,她和谢某30年的夫妻缘分已尽。另外,仅靠她一人的工资,很难养活残疾儿子和瘫痪的丈夫。张女士表示,上诉期间,她会委托自己的父母照顾谢某。 (万红金 通讯员 罗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