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一对普通农民工夫妻,结伴走过30年。如今,妻子与丈夫互相告对方犯“遗弃罪”,夫妻俩所在的湖北当地法院一审判决:妻子犯遗弃罪,免于刑事处罚;丈夫有错,但不构成遗弃罪。昨日,在南头一甲社区某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做清洁工的张女士,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送回湖北老家,准备上诉再告丈夫犯有遗弃罪。
丈夫去打工不理睬妻儿
张女士在一甲社区某花园物业公司当清洁工已有6年,每月工资800元,租住在一甲正街一栋低矮的民房里。据张女士讲述,1978年她与丈夫谢某结婚,生育一儿一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先天性残疾,一直依靠父母生活。2000年,丈夫谢某带着全家积蓄2万多元到广西承包鱼塘养虾。当年底,张女士也来到广西,发现丈夫与一名当地女性同居。一气之下,张女士回到了老家。此后,谢某既不回家,也不寄生活费给她。
丈夫瘫痪来到妻子住处
2002年,为了生存,张女士带着残疾儿子来到深圳打工,交纳房租后,剩余的工资只能勉强维持母子俩生活。张女士称,2000年至2007年,她丈夫杳无音信,将家人遗弃。
去年9月,谢某在广西因中风瘫痪,同居女友将其送回湖北老家后不辞而别。随后,谢某的妹妹将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谢某送到南山张女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