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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房最低消费也是搭售行为
罗湖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表示,消费者投诉比较突出的搭售行为有纸巾、茶位费、开瓶费和包房最低消费等。
包房:两个果盘就两三百
KTV、酒吧中包房设定最低消费,商家有决定自己经营方式的自由,并不违法。
但是,很多包房最低消费1000元,客人一落座,服务员就会送上两个果盘、两盒爆米花,往往两个果盘就二三百、两盒爆米花就一百多,并“提醒”客人,这是最低消费的要求。而当客人自己在点了酒水、饮料后,往往发现总消费额远远超出了最低消费。
收取茶位费违法
很多酒楼都会收取茶位费,即使消费者不喝茶,也要收,即使消费者连白开水都不喝水,只喝汤和饮料,也要收茶位费。罗湖工商局执法人员表示,除非商家对白开水明码标价,对茶明码标价。
此外,不对纸巾、小菜进行明码标价,直到买单时才告诉消费者要收费,或者是强制收取开瓶费,这类行为都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消费者应予以抵制,向消委会和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 王鹂鸣 通讯员 陈蓉 温文峰)
法规链接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第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违法经营额一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