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愿讲、敢讲、善讲”的发言人队伍
2003年9月,深圳正式实施《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同时制定了多项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实行新闻发言人工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新闻发言人直接从“一把手”那里得到最新信息并被授权发布,“一把手”对新闻发布负直接领导责任。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中心主任李希光教授说,新闻发言人工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了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市民也可以明晰地找到相应的责任人。
然而,深圳的新闻发言人在好评中也曾遇到批评。
2007年,深圳出台公交车票价降价政策。这一惠及民生的好事,却因事前的民意沟通、舆情评估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了市民的批评和质疑。有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在回应质疑时,又说法不一、态度生硬,引起了市民和媒体的不满。
面对批评,深圳市委宣传部部长王京生说,这表明深圳目前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还有许多方面不适应新的形势”。他认为,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出了问题只知封堵、不思引导、上下推卸,回避、推脱了应有的新闻发布责任,结果真相难以昭示、矛盾愈演愈烈,而原因在于“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缺乏考核机制和硬约束力”。
今年2月22日,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提出,希望“探索富有时代特色和深圳魅力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体制机制”。王京生透露,深圳将实行新闻发言人问责制,以建立传播全球化下的现代新闻发布机制,“打造一支愿讲、敢讲、善讲的新闻发言人队伍”。
第一责任人是发言人所代表的“一把手”
说起深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一位负责官员认为有着鲜明的“深圳特色”,“新闻发言人由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管事的人就是做事的人、做事的人就是发言的人,这就说明它的严谨和规矩。对新闻发言人实行问责,更是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创新之举。”
据悉,深圳的新闻发言人问责制要求新闻发言人“不准说假话,不准无故拒绝采访,不准对社会舆情熟视无睹”,要及时、准确地发布群众希望了解的信息。王京生说,新闻发言不是走形式、不能用“外交辞令”打发记者。
王京生说,新闻发言人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政府和政府部门,发布的每句话都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一条政策底线”。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一位负责人说,深圳实行新闻发言人问责制的政策框架已具雏形。按照信息公开、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各级行政机关“管什么事、说什么话,就负什么责”;构成行政过错的依法追究责任;对新闻发布工作的考核纳入行政绩效考核内容。
但这位负责人指出,新闻发言人工作问责制不是简单地追究新闻发言人的责任,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新闻发布工作上出现失职的第一责任人,应是新闻发言人所代表的“一把手”,新闻发言人只在授权范围内负有限责任。(胡谋、贾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