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建瓯一对夫妇,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为了继承香火,于是决定让妻子找另一个男人,“借种生子”。谁知,事后被“借用”的这个男子对女方产生感情,提出要与女方结婚,但遭到拒绝。看着所爱的女人与别的男人生活在一起,想到自己的孩子今后要叫别的男人为“爸爸”,该男子怎么也不能接受。昨日(17日)上午,他竟找到了派出所,想通过警方向对方索要所谓的“精神损失费”。
无力生育“借种生子”
在建瓯吉阳镇某村,小陈和妻子小王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夫妻俩去做了检查,发现是男方的原因。
“陈家的‘香火’不能断!”求子心切的小陈心生一计,和妻子商量,找个男人“借种生子”。小王听后大为恼火,可又想不出别的办法,在小陈和家人的反复劝说下,她也只好同意。
可是找谁呢?小陈犯了难。找同村的绝对不行,这要让村里人知道了,夫妻俩可怎么呆下去。正苦恼时,小陈突然想起,同村有个叫小蒋的,现在已经到外地当“上门女婿”,离得远,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做这件事。于是,小陈找到小蒋,请他帮忙。
2007年10月,小陈与小蒋签订了一份“借种生子”《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大致为:小蒋可与小王无条件同居一段时间,怀孕后生下的孩子属于小陈与小王结婚所生的孩子,小蒋与孩子无任何关系。小蒋、小陈、小王3人事后在协议书上签名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