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宝安区举行的“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培训工作座谈会获悉,宝安区出台了《关于促进“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的决定》以及《宝安区“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区再就业资金中增设“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资金,2008年区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记者 曹大伟 通讯员 陈艳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