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剖析
检察官:
冲动是魔鬼
合肥市检察院检察官周迅提醒大众,“冲动是魔鬼”,一些人在不良情绪的驱使下,一时冲动难以自控,导致了许多危害事件的发生,甚至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据统计,情绪型犯罪已占到伤害和杀人案件总数的70%~80%,即使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情绪型犯罪也高达13%。而随着社会发展的加速,社会变革的加剧,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生活矛盾的日益增多,人们所承受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情绪型犯罪也就越来越容易发生。而激情犯罪是最常见、发案率最高的一种情绪型犯罪。当一个人的不良心理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达到心理承受的最大阈限,一旦遇到“导火”事件,便会以“爆炸”的方式爆发出来,形成激情犯罪。激情犯罪对自己、家庭和社会危害极大。因此,在挫折面前,应当尝试改变、调整自己的心态,及时进行合理宣泄,尽力防止和减少激情犯罪的发生。
法官:
校正婚姻观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朱传年指出,防止因婚外情产生的恶性案件的发生,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法制宣传和调解工作,逐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对因婚姻家庭引发的纠纷及时发现、积极调解,避免矛盾激化酿成悲剧。
律师:
拒绝婚外情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曹采峰指出,由于婚外情引发的凶杀案件本身就是严重的恶性刑事案件,从刑事法律意义上来说后果就已经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从社会意义和伦理道德意义上来说,家庭是构成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和细胞,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家庭和谐为基础,因为家庭矛盾、家庭纠纷和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外情及凶杀案件的发生既是社会深层次冲突的反映和激化,也是对家庭伦理道德的严重伤害和挑战,有时候案件的发生它伤害的可能不仅仅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它所引发的对社会伦理、道德、亲情和社会稳定的破坏和震撼往往是十分巨大的,这种危害性往往是不可估量的。
曹采峰认为,恋爱婚姻是人生的头等大事,那么类似红杏出墙这样的婚外恋情决不能放任自流。只有家庭的关心、基层组织的管理以及社会道德体系的关注,这些综合因素共同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才是维护婚姻、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所以不要小看婚恋纠纷,不要小看婚外恋甚至是第三者插足、包二奶等问题。这些个现象不是个人生活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并极易诱发严重的刑事犯罪。基层的党组织,政权组织,甚至说一些个周围的邻里关系,若能够及早地发现这个问题,及早地调解这个问题,那么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应该是可以预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