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办案”开全国先河
针对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如何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邓基联表示,市中院坚持分权制衡、明责确权、实体与程序并重,完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等,针对个别法院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反映出的监督漏洞,制定了《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等制度,加强对重点、敏感岗位和环节的监督,还从2006年期先后出台22个规范化办案指导意见,积极推定“标准化办案”工程。
监督领域延伸至“生活圈”
“现在结婚离婚都不需要经过单位,很多事情不家访还真不知道。”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机制,在管好案的同时也必须管好人,为此该院先后制定《关于审判执行部门人员违法违纪先行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的规定》、《关于不准法官之间相互过问案件的规定》等;该院还制定了《关于加强干警业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将监督领域延伸到法官、法警等全体干警的“社交圈”和“生活圈”。
每年至少家访一次
其具体做法为规定各部门领导每年至少要到所属干警家中进行家访一次,还要求干警们出差前后要报告等。通过家访了解干警是否下班之后很晚回家、是否离婚等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在规范法官、律师、案件当事人的关系方面,该院和市司法局等已经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记者 杨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