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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评论员 万象
从年前到现在,香港演员陈冠希与数位演员的“艳照”,成为网络上的热点。几百张照片,与十几段视频,通过互联网广为流传。网友们以浏览、下载、互传、恶搞等多种方式表达着自己的关注。
而随着种种猜测及追踪的不断深入,事件的影响已经超越互联网,升级为社会问题。其间包含的法律、道德、伦理要素自不待言,事件是否象许多人传说的那样是场阴谋,无需我们操心,事件如何演变,主人公命运走向如何,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只需静观其变。
事实上,如果暂时摒弃公众的旁观者身份,将其作为“艳照门”事件的参与者推动者来审视,我们显然需要一个更加负责任的积极的立场。再进一步言之,我们需要调整立场面对的,又何止单单这一个“艳照门”呢?
将记忆回溯到14个月前,《时代》周刊把“年度人物”的殊荣授予全世界网友,作为网友的每位公众在那个瞬间感觉到奇特的荣耀。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1月,中国网民的数量已经突破1.8亿。数字与荣耀之间有着必然联系,网民以其数量庞大,声音响亮,当仁不让成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毫无疑问,通过上传与下载,网友已经成为公共事件中的主角,常常能改变事件的走向,而不再象从前那样,只能充当看客。
有荣耀必然有责任,网友们的响亮声音,既可能成为赏心悦目的天籁,引导社会走向和谐;但也可能变成惹人厌烦的噪声,成为社会进步的反动。刚刚过去的2007年,中国网友面对社会责任这道大考题,呈上了令人赞赏的答案。无论是华南虎打假还是叫停厦门PX项目,网友们理性与智慧的声音,都将事情引到正确的方向。
有荣耀必然有义务,这义务,既指法律也指道德。互联网尽管虚拟,但也是社会,也要按照真实社会中的规则来“游戏”。网友要成为受人尊重的群体,就不能无视法律与道德的义务。不得不承认,中国网友在推动社会民主进程中高歌猛进,但自身法律及道德建设上,却相对滞后,为人所诟病。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另一方面,也要归咎于许多网民将互联网与真实社会主观割裂所致。
2007年对于网友而言包含了许多光荣与梦想,而刚刚进入2008年,“艳照门”这道难题又跃上了网友的显示器。演员的隐私,特别是象这样带着颜色的图片,很容易勾起人内心的窥探欲。一旦这窥探欲仅仅通过简单的点击浏览便能满足,自然让“艳照门”门庭若市。“艳照门”之所以成为热点,源于网友在点击传播时,忽略了自己的参与者身份,淡化了作为网友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面对视觉快感,网友们在旁观者与参与者之间摇摆,却没想到自己的浏览与传播,正是在对事件推波助澜。
无论艳照中的主人公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公民,他们的隐私都应该受到保护,浏览乃至传播他人隐私都已违反道德乃至违背法律。作为个体的网友,在点击下载相关图片与视频时,已经背离了道德;而作为整体的网友,则正在让事件更加喧哗与骚动。
对于照片中的当事人而言,网友的浏览无疑是划在自己身体上的一道道伤口;而对于互联网,当大家的注意力、趣味和聪明才智都集中在那些赤裸裸的身体上时,它的建设性力量,它理性睿智的面孔,必将受到严重伤害,这也是网友不希望看到的。我们不能忘了,网络不仅仅是信息传播的工具,也已成为教育手段,互联网内容的健康与否,会直接反作用于社会。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是每位网友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希望每一位网友行动起来不看这些照片,因为我们的每个点击都在助长这些照片的传播,而破坏隐私是对所有人都有害的行为——不但对照片里的人,也对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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