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等行为,日前,深交所主板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独董备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修订稿)》四项规则。
《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深圳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备忘录6号》进一步明确了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业务。《备忘录7号》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相关业务。此外,深交所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作了修订,该修订稿主要强调了外资股股东和国有股股东垫付情况下,上市公司股东申请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时的业务要求及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