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犯赵庆梅一审被判死刑
深圳新闻网讯 据新华网1月22日报道 2007年7月,本刊记者接到读者电话,称贵州省威宁县新发乡在2005年到2006年6月间,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事:新发乡两教师组织威胁学生到外地“卖处”,先后11次将新发乡中学和小学20余名女学生和当地1名不满1 8岁的女孩骗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纳雍县等地,并强迫这些女孩与事先联系好的嫖客发生性关系。2007年7月9日,记者奔赴贵州威宁县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2007年7月24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分别悬赏5万元缉捕贵州“教师胁迫女学生卖淫案”中的两名主要嫌疑人驰(曾用名彭云)和赵庆梅。
8月16日,驰、赵庆梅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被抓获。至此,该案涉及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12月14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等,一审分别判处了赵庆梅、驰等18名犯罪嫌疑人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12月21日,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27名党政干部分别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当地县教育局长、新发乡党委书记被撤职。至此,这起震惊全国、骇人听闻的“教师强迫学生卖淫案”终于画上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