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率先立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刘玉浦在深圳代表团讨论中表示,“争取半年之内拿出来,使大家都受益。”
深圳新闻网讯 广州1月18日电(特派记者杨志敏 王志明)在全国率先制定劳务工条例、欠薪支付条例的深圳,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预计半年内将率先就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进行地方立法。18日,在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深圳代表团讨论中,市委书记刘玉浦明确表示:“来到深圳,我最关注的就是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这是我到深圳后抓的第一件事。”刘玉浦表示,来到深圳后他接待的几批信访群众就都是因为劳资纠纷而来,一旦发生欠薪等情况,劳动者找不到经营者,首先想到的就是找政府。再加上深圳的民营企业特别多,打工者特别多,保护劳动者的合理诉求与企业的合法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深圳有特区立法权,完全可以抓住立法权,力争在全国第一个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劳动合同法进行贯彻和补充,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的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刘玉浦提出,“争取半年之内拿出来,使大家都受益,而且依法办事。”
“当前劳动争议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必须通过创新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加以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也在讨论中表示,去年市委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问题”作为重大调研课题,由他负责牵头组织调研。
经过调查,发现我市劳动总体和谐,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劳动保障信访投诉量逐年上升,劳动纠纷居高不下。劳动信访投诉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住宿餐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主要问题是超时加班不付加班工资、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收取员工押金和企业规章制度不规范等。
“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庄礼祥分析说,这就要求深圳创新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是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紧迫任务。
在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刘玉浦书记的要求,第一时间利用特区立法权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立法,目前相关立法程序已经启动,争取半年内以“若干规定”的方式完成该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