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今天上午,针对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润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学梁。
●不签合同怎么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建筑工地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一旦和单位产生纠纷,有的单位往往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试图逃避相关责任。
王学梁律师指出,今后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将被严厉处罚。从明年1月1日起,用工一个月以上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满一年还是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王学梁表示,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作证、工作服等物件进行举证,来证明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
●针对行业特点,合同期限有多种
王学梁律师指出,劳动合同大致可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两种。建筑工人流动性较强,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一定的任务作为合同的期限。通过这样的合同,也可以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工伤误工费怎么给
在建筑工地采访时,工人反响最强烈的是,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收入大为减少,这误工费到底该给多少?
王学梁律师指出,劳动者发生工伤,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这其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保险担负。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综合保险的,工伤误工费须由用人单位负担。(记者 钱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