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海婷)深圳市燃气集团26日公布了深圳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试行)的通知》,决定从12月1日起,按照居民生活用气及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的试行价为3.5元/立方米,并对2006年8月26日天然气转换以来向用户收取的预收气款,按上述价格进行多退少补。1年半之后,深圳管道天然气价格终于由“预收”转为相对确定的“试行”,对于许多深圳市民而言,这个价格从3.95元/立方米降到了3.5元/立方米,是件好事。但是仍有市民对这个气价“心存疑惑”。3.5元/立方米的气价到底是贵了还是便宜了?预收的气款如何多退少补?从预收价到试行价,为何等了一年半之久?12月27日,深圳市燃气集团就这些问题一一答疑。
3.5元/立方米 到底是贵还是便宜?
自2006年8月起,深圳首次用上了从澳大利亚来的天然气,但因为没有拿到市物价部门的正式批文,一直实行3.95元/立方米的预收价格。此次公布的试行价,比3.95元/立方米的预收价低了10%以上;而与管道液化石油气相比,价格优势就更明显了。
据了解,深圳的液化石油气全部购自国外,近期受国际油价的影响较大,价格波动很大,现在15公斤的瓶装气价格在120元左右。受此影响,最近,管道液化石油气的价格也已经由15.6元/立方米提高到18.6元/立方米。按照热值计算,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的热值比大约为1:2.8(即用户用1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产生的热值,相当于2.8立方米天然气的用量)。换算成天然气价格按18.6除以2.8计算,结果约为6.64元/m3。目前,深圳市燃气集团施行的天然气价格是3.95元/m3,相比之下,比液化石油气便宜2.69元/m3。而从2007年12月开始,居民生活用气试行价格定为3.5元/m3后,用每立方米天然气则比用液化气便宜3.14元,40%以上。
深圳市燃气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陈炫强调, 3.5元/立方米只是试行价格,最后定价还需通过深圳市物价局听证后才能确定,听证时间拟定于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