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气价
"暂定价"3.95元/m3
2006年8月到2007年4月
"预收价"3.95元/m3
2007年4月起,市燃气集团表示3.95元/m3是"预收价"。
"试行价"3.5元/m32007年12月起试行一年
最新通知
居民用气试行价3.5元/m3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燃气集团获悉,深圳物价局已下发“关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试行)的通知”给该公司,通知称:你公司《关于制定深圳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深燃[2007]52号)收悉。通知里说,经广东省物价局同意,并经市政府四届八十一次常务会议批准,现就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和学校教学及学生生活用气价格3.5元/m3。
二、公福用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食堂)及使用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照付不议进口天然气的工业用户用气价格3.70元/m3。其他工业用户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在销售协商。
燃气集团表示,从12月开始,就按照3.5元的试行价收费。
市物价局
将尽快听证确定最终价
这意味着,经过了约16个月的等待,深圳市民终于等来了一个天然气“试行价”。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试行价试行一年,“我们也觉得太长了。”该局会尽快组织召开听证会,确定价格,让市民放心。
记者从燃气集团了解到,截止到本月,深圳已经有58万用户转换了天然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用户只剩下23万户。从2006年8月深圳转换天然气开始到现在,深圳市燃气集团一直按照3.95元/m3的所谓“暂定价”或“预收价”收费。虽然物价局已明确表示,从未批准过什么暂定价,只允许燃气集团按用户转换前3个月平均液化气款的80%预收,待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出台后再多退少补。但是燃气集团却以“前3个月平均液化气用量”等数据难以采集为由,“估算”出3.95元/m3的“暂定价”或“预收价”,一直收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