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海南省有关部门近日决定,从12月16日开始,取消公务车辆专用号牌,更换为普通号段车牌。
消息一出,社会反响热烈。赞扬者认为这一举措将摒弃特权思想,树立政府机关形象,让公务车辆置身于社会 和法规法纪的正常监督之下。质疑者认为此举未必有效,专用号牌不过是“特权”的外在表现形式,问题的关键是公务车辆长期存在的在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外特权”。
特权车牌是挂给谁看的?
根据海南省有关部门安排,更换车牌工作将于2008年1月底全部结束,全省共有3484辆公务车需要更换车牌。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发放特殊号牌,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而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则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但在执行过程中,逐渐扩大为所有政府机关、政法部门车辆都挂上了专用号牌,尽管这些车每次出行并不都是执行“紧急任务”,但因拥有专用车牌号而享有了“特权”。
“特权车”的“特权”不少,如停车不交费,在风景点可长驱直入,闯红灯、乱拐弯、乱停放、逆行等,现场的交警不敢处罚,种种现象老百姓看在眼里,怨在心头、口头。
特权车牌作为特殊标志是挂给谁看的?“特权车”没有道路管理执法权,它主要的作用就是提示道路执法的现场交警,不要为难“特权车”,不要撞“特权人”或“特权车”的“枪口”。海南昌江县公安局农垦分局政委唐以艳说,过去领导都交代我们,看到政府部门的“琼A9”字头车辆要关照,现在取消了专用号牌,是一件好事,政府的车和老百姓的车都是平等的了。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副院长朱绵茂说,海南省取消公务车辆专用号牌的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要使这种做法收到更好的效果,真正实现初衷,关键是对所有违法车辆严格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