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电话及书面通知仍未退房且未说明理由的租户名单上报至市清房办。11月28日,市清房办将市国土房产局上报的42户未退房且未说明理由的租户名单分别向其所在的20家部门或单位发出了书面通报,督促各部门或单位加强工作力度,作好思想工作,催促其单位的人员限期退房。截止11月30日下午,42户未退房且未说明理由的租户中已有34户退房或承诺退房,剩余8户未退房且未说明理由的租户及住房信息为:兰蔚,福田区梅林三村002栋0808房;高洁,福田区梅林四村005栋0308房;吴正平,福田区梅林四村006栋0509房;付培之,罗湖区景贝北A区003栋0410房;谷昕,福田区景田南ZHL栋0514房;刘勇,福田区莲花二村039栋0607房;邹德培,福田区黄木岗东014栋0409房;孙乐,福田区梅林二村ZHL栋0417房。
市清房办将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对于承诺退房的租户要明确退房期限,并且政策性出租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要保持对承诺退房的租户动态跟踪,及时督促。同时,市清房办将督促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将租户承诺退房的期限、原因等信息在租户所在单位公布,接受监督,防止变相拖延或逃避退租行为的出现。对于承诺期到期后仍不退房的,市清房办将对其名单及租房信息进行通报。
市清房办将依据各部门及单位上报的信息,深入到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抽查已清退的住房情况,尤其是要检查现有出租房的承租户信息。通过强化清退结果的核查,确保清退工作的深入及有效开展,确保清退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
市国土房产局将严格规范政策性出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出租住房管理制度,研究提高政策性出租住房租金标准,完善政策性住房租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租赁合同的日常管理及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