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授权将深圳的文凭鉴定工作正式纳入国家验证体系,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打击制假、贩假、用假文凭行为的决心。”记者了解到,求职人员提供虚假经历、虚假学历、虚假学位、虚假职称的,将记入警示信息,进入深圳信用网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深圳学历认证工作纳入全国统一的学历认证体系后,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为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高了深圳地区学历认证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对假文凭将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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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的专门机构,于2002年1月正式对社会开展学历认证服务。该中心认证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授权管理的1991年以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数据库,经审核后,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对认证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目前全国有17个单位获教育部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资格,另外海外还有2个单位获教育部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资格。中心或中心授权的代理机构均可以受理学历认证申请,为求职、出国、升学、证书丢失等提供学历证明,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