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厄运 无力回天撒手人寰
为了将戏演得逼真,李世波还多次带上江大华前往富顺、资中、自贡等地“办案”,并明确告诉江大华让其见识一下公安是如何抓坏人的。而每次办案,“李警官”总是走进公安机关大楼里晃上一圈,出来后便当着江大华的面告知下属说犯人已经跑了。其中一天,江大华还看见“李警官”亲手将一个写有隆昌县公安局长“田洪礼赠雷华安”字样并装有1000元现金的信封交到雷华安手中……所有这些,令江大华对“李兵”的警官身份深信不疑。为迫使江大华屈服于“公安机关”的“处罚”,李世波一伙不仅随时“传唤”江进行非法审讯,还先后多次将江大华带到隆昌县看守所、拘留所大门外,以“坐牢”加以恐吓。元月初的一个夜晚,李世波“审讯”江大华并收取了一笔罚款后,带领一帮“手下”集体嫖妓,同时又怂恿、唆使江大华带小姐回宾馆过夜,尔后,“李警官”一伙各自风流之后,再次冲进江大华房间,将其“现场抓获”……
元月20日,江大华再次被“李兵”带人用“手铐”铐到金谷大酒店,对江大华一番“审讯”后告知其“嫖娼一案”并未结案,并声称现在叙永县公安局与隆昌县公安局正在联合交叉开展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江大华作为打击重点,必须送去判刑,说着还向江大华出示了写有缉捕江大华字样的“协查通报”……经过江大华几个小时的苦苦哀求以及在雷华安等几名“协警员”假意求情下,“李兵”才最终答应“帮忙”逃过此劫,但代价是江大华必须出钱消灾,拿出7000元“活动费”。江大华满以为这次交钱后自己的案子会有一个彻底的了结,岂料李兵在接过这笔钱后,继续不冷不热地“提醒”江大华道:“快过节了,省、市、县公安机关都还需要‘打点’,你要看着办……”
江大华交出最后一笔罚款后,精神彻底崩溃了,早已被榨干积蓄并债台高筑的他当场老泪纵横,他想喊,他想声嘶力竭地呐喊,但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喊什么;他想发泄,他想淋漓尽致地发泄,但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向谁发泄淤积于胸的怨愤。他拖着沉重的步履离开了金谷大酒店,头痛欲裂的他将自己关在家中冥思苦想:年关将至,他上哪里拿钱去填堵那无底的深渊,等待他的又将是怎样的凄惨噩运……敢怒不敢言,有苦无处诉,而又毫无回天之力的江大华最终作出了撒手入寰的选择。
元月24日,不堪重负且彻底绝望的江大华留下遗书后,在家中悬梁自缢。
案发后,李世波退还了被害人家属赃款18200元。人民法院认真审理该案后认为:李世波无视国法,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情节严重,数额巨大,遂以招摇撞骗罪依法一审判处李世波有期徒刑6年。被告当庭认罪服法,受害一方也未提出索赔请求。(卿树良 刘懋川 彭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