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将严格推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特殊行业用水价格一定要上调,以有效促进节约用水。”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说。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一行对《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力争2009年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
据介绍,《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自2005年3月施行以来,市水务局开展了一系列节水管理和立法、执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06年深圳市在GDP增长15%的情况下,万元GDP水耗29.8立方米,下降4.2立方米,同比下降12.3%,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19.3立方米,下降1.9立方米,同比下降8.9%,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深圳市将全方位推进节水工作,力争到2009年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人均生活用水控制在200升/人·日以内,万元GDP耗水量控制在30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控制在25立方米以下。
深圳特殊行业用水价格低廉
为了更好地推进节水工作,深圳市将严格推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今年深圳市将完成《深圳市行业用水定额》编制工作,通过行业用水定额分析行业节水潜力,建立各行业万元GDP耗水量的参考指标体系,每一位单位用户都要实施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与北京、上海相比,深圳特殊行业用水太过低廉,不利于节约用水。据了解,目前北京洗车用水价格达45元/立方米,而深圳仅为7.5元/立方米,价格相差悬殊。该负责人表示,深圳要借鉴北京、上海的做法,一定要上调特殊行业用水的价格,用价格杠杆实现节约用水。
新建项目必须实行雨污分流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协调规划、建设等部门,将节约用水、中水利用、污水回用、雨洪资源利用纳入基建管理程序。
《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凡新建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必须按照建立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要求,制定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措施,将雨水综合利用与中水利用相结合,保证项目建成后区域内洪峰流量不增加,面源污染不出小区,雨水及中水利用基本满足区域内园林绿化及冲厕用水需求;新建公园绿地、景观、道路浇洒等用水一律优先从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渠道解决。
市水务局规定,以下6种情况除生活用水外不再审批用水计划:特区内2008年后、特区外2010年后现有公园未采用中水利用、雨水利用和污水回用的;市政用水2008年以后未采用中水利用、雨水利用和污水回用的;回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可利用回用水的;位于河流中上游的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步到位,出厂水水质达到回用标准,用于河道景观补水、市政和城市杂用水等。(记者陈莉实习生曾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