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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哪些车船可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除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外,以下车船还可享受减免税优惠:(1)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免征车船税;
(2)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要求,体现外交对等原则,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3)为鼓励和扶持深圳市城市、农村公共交通的发展,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2007年度减半征收车船税(以后年度如何减免,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另行研究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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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二手车辆如何缴纳车船税?
购买的二手车辆缴纳车船税,应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转让前转让方已缴纳车船税,根据规定,对转让方当年缴纳的车船税不予退税,受让方当年也无须缴纳车船税;二是转让前转让方未缴纳车船税,转让方在转让时应补缴应缴的车船税,受让方的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为从车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记载的过户登记日期的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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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纳税人逾期缴纳车船税的,如何计算滞纳金?自2008年9月1日起,纳税人在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被保险车辆前次投保的保险单,以便保险机构查验被保险车辆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要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分年度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深圳地税咨询中心1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