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环保局联合举办的2007年“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活动,即将进入终评阶段。为增强评选活动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拓宽社会各界参与评选的渠道,本次评选活动组委会特面向全市征选公众评委,共同参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众评委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2、高度关注和热心于环境保护事业。
3、能够充分代表参选广大市民的基本意愿。
4、能够积极参与本项评选的各项活动。
5、与“市民环保奖”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候选人所在单位的人员,及其他可能影响评选公正的人员,不能作为公众评委。
二、公众评委的职责在评选活动终评阶段,参与评选。
三、公众评委的产生以自荐为主,由本人直接向组委会报名。报名者请登录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如实填写2007年“深圳市民环保奖”公众评委申报表后,发送到szsmhbj@163.com。每一位报名者需向组委会提交完全真实的个人资料,并简要陈述申报担任公众评委的理由。组委会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申报者的个人条件,结合评选工作的实际需要,最终确定公众评委的人选。
四、公众评委的纪律:
1、公众评委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秉公办事的原则参与本项评选活动。
2、公众评委不得利用自己身份影响其他公众评委的意见。
3、公众评委在本次评选全过程中,不得利用任何媒介宣传具有个人倾向性的观点,影响评选活动正常进行。
五、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9月3日22时。 申报电话:82105710 联系人:陈先生
二○○七年九月一日
下载:“2007深圳市民环保奖”公众评委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