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天气炎热,已到了游泳高峰期。深圳各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如何?近日,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的97家游泳场所水质进行了专项抽样检验,结果查出有9家游泳池不符合卫生标准(具体名单详见本报B2版通告)。
据了解,这次游泳场所水质专项抽样检验,主要检验了六项指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浑浊度、尿素、pH值,一共抽检样品266份,检验结果合格244份,合格率为91.7%;不合格22份,不合格率为8.3%;不合格指标主要有尿素、游离性余氯。
据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尿素超标主要与游泳池新水换水量不足有关。随着气温的升高,人体的体液排泄增多,如果游泳池每天的新水换水量达不到总量的3%—5%,就容易导致尿素超标。在超标的池里游水人体的皮肤有可能感到涩、痒。而不合格游泳池游离性余氯超标,主要与余氯添加过多有关。按规定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毫克/升,如果添加过多,容易对皮肤黏膜、眼睛、头发等产生刺激。因此,游客在游泳池游完泳后,应彻底地用清水进行清洗。
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制定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已于上月底开始实施,新《规范》对游泳池水质卫生监测要求更严,要求所有的人工游泳场所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检测结果要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开放期间每月由当地卫生检验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游泳池每年开放前和连续开放期间应对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而且,新《规范》也要求,所有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 (记者余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