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嗨”包厢供人吸毒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2004年10月,黄东巨与其弟黄东旭(已判刑)商量,筹集资金后,在上饶市信州区开设“金色年华”娱乐城并对外进行营业,黄东旭担任总经理。后黄东巨为使其自己圈子内的人有地方吸食摇头丸、K粉,向其弟黄东旭提出在“金色年华”开设专门的“嗨”包厢,只供黄及其圈子内的人“嗨”。黄东旭便按黄东巨的要求,更换娱乐城“105”包厢的音响设备,指定由副总经理谌斌(已判刑)负责管理。自2005年以来,多次容留陈某等人在该包厢内吸食摇头丸、K粉。
黄东巨其人
黄东巨,1959年出生,江西上饶人,大专文化,从事纪检工作近20年,案发前为上饶市纪委监察一室主任。
在百度键入“黄东巨”,编者赫然发现,就在年初,还有权威媒体刊发题为《上饶市纪委黄东巨:“干纪检,就是要敢查案”》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