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图公司有关负责人说,为了推动办证,同时让住户能够享受当时试行的20%优惠地价政策,经过该公司的努力,将绿本抵押在银行贷款,鸿图公司同时自筹了部分资金,交缴了整栋大厦近70%的地价款。
2004年8月16日,鸿图公司以免税公司在大楼所购的房子作为试点,享受了当时试行的20%地价优惠政策,随后向各住户发出了代办房产证通知书,根据自愿原则,至今约80%业主已办理了房产证。但是这一优惠政策时效只有一年,此后再要办证,地价款需要全额交纳,主要原因是地价政策所致。
鸿图
公司法律顾问说,2004年前后,鸿图大厦其中有5户业主,为争取尽快办到房产证,将国达公司、鸿图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鸿图公司没有责任,最终5户业主自己交清地价等相关费用后办理了房产证。
对于徐先生所说的地价应由发展商交清,且由于抵押导致地价款费用上升的说法,鸿图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地价应该由国达交的,鸿图把绿本进行抵押,是为了帮助业主先垫交地价款。而现在地价款上涨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原可以享受的优惠地价政策被取消了;二是市政府每年5月按惯例调高一次基准地价;三是现在办理红本,产权年限由原来的50年增加至70年,增加了20年的权益,所增加的地价直接交市国土部门,并登记在业主的红本上。
至于徐先生说2005年即使交了钱也办不了证的观点,鸿图有关负责人表示,绿本抵押之后,要解除抵押,必须一层一层地解除,如果凑不齐一层6户,则无法解除抵押办理房产证,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业主至今办不成房产证以及有的人甚至交了钱也没法办证的原因。
对于目前的状况,鸿图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已安排了专门办证人员在现场,根据自愿办证的原则,帮助业主办理房产证。对于事件的进展,我们将继续跟踪。 (记者董超文卢博林实习生郭怡晨)